煊朝时有眼看,煊朝朝的情况很不妙。
只是他的脚被砸烂了,行动不便不说,煊朝朝又大着肚子,他试了几次才将将把煊朝朝抱起。
“别怕,哥这就送你去医院。”
如果身后有人的话,一定能看到,煊朝时那只右脚已经血肉模糊,走路的样子已经严重扭曲。
或者还会问,他这脚是如何能站起来的,站起来还抱了个孕妇。
当然,只有煊朝时自己知道,他也好痛好痛。
但是他还是得站起来,把煊朝朝抱出去,一刻都不能耽搁。相比他的这点痛,他其实更怕煊朝朝出事。
“哥,你一定要救救她。”煊朝朝的声音已然很小很小。
但煊朝时还是听懂了,她要他尽力救她的孩子。
她要保孩子。
“都救。”煊朝时应道:“你不会有事的,我不会让你有事的。”他也不知道是说给煊朝朝听还是说给自己听。
出了铁皮房子,外面的路也不好走,这也是煊朝时初初会跟丢的原因。
但离他的车子也不远,即便不远,可走这么一段路,煊朝时却觉得像耗尽了他一辈子。
好难过,又好远,像一直没尽头似的。
他怕自己会扛不住到车子那里去,但转念他又咬紧牙关,不,能的,他还要坚持开车到医院。他开车肯定比等救护车快,他想。
上车前还要打个电话给沈钦楠,要质问他,他就是这样照顾煊朝朝的?
沈钦楠,嗯?沈钦楠?
他产生幻觉了吗?不应该,他脚痛得清醒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