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的他心软成一片。

想一辈子抱着人不放手。

这一觉睡得又沉又累,像在梦中跑了个马拉松。

睡了不知多久,天还黒沉时,他迷迷糊糊睁开眼,闻到了白粥清淡的香气。

陈政为了讨好他,又给他煮了白粥,鲜甜的红薯橙亮亮的,厨房内陈政干脆又给他烤了个地瓜,香气透过雨雾都飘了过来。

男人虽然笨手笨脚的,但做饭似乎还挺不错。

想起刚来清水村被投喂的那段时光,时玉喝粥的动作缓缓慢了下来。

话说原文里陈政是怎么摆脱现在的生活去了大城市的?

他在那里又干了什么?

不会是当无业游民吧?

这个经济刚刚起来的年代,也没什么诸如工地板砖一类的活计,就连工厂招人那也是一岗难求,甚至工人的社会地位也很高。

……还是说,想到以前简单的青菜都能被男人做出花的时光。

时玉有些狐疑,不会吧,不会是当厨子去了吧。

不管怎么说这也是条出路,陈政这空有一身蛮力、老实忠厚的人,怎么也不能想象他邪魅一笑,说什么类似“男人,被我抓到了吧”的话。

光是这么一想时玉满身鸡皮疙瘩都快起一身。

所以再没有见到莫锦那段时日,陈政到底是怎么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