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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护车不到一分钟就赶到了乔治家,将乔治先生和年轻人带走,多亏了医学技术的发展和年轻人自身强悍的求生意志,年轻人成功活了下来,但由于某种寄生虫入侵了年轻人的大脑,尽管寄生虫已经被取出,但对大脑的损伤是不可逆的,年轻人失去了过往的记忆,他不知道自己是哪里人,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在亚特兰山脉,更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受伤。

乔治先生根据年轻人身上的物品,判断年轻人应该也是一位雇佣兵,也许就是像自己一样进山执行雇佣任务,结果遭遇了地震和虫族,最终只活下来年轻人一个。

没有孩子的乔治夫妇,理所当然地把年轻人留在了自己家中,不仅用自己的积蓄将年轻人的伤治愈,更是像对待亲子一样为年轻人买东买西,还专门按照年轻人的喜好翻修了房间。

他们为年轻人起名叫曼瑞,在地区语言中是“新生”的意思,曼瑞像他们期许中的孩子一样,高大、帅气、善良也勤劳,在短短一个月的时间里就与镇上的年轻人打成一片,并成功收获了未婚姑娘们的芳心。

乔治夫妇自然是希望自己的儿子能够找个好姑娘结婚,让他们早日抱上孙子,享受一下带娃娃的乐趣,不过倒也不会为此强求乔治。虽然乔治与许多姑娘关系都很融洽,但奇怪的是,他没有对谁产生过暧昧的心思,更是把所有对他有意思的对象掐死在萌芽中。

中途大概有一个月的时间,曼瑞恋爱了,对方还是学生,男孩子,长相像洋娃娃一般可爱,曼瑞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心动,但仅仅只相处了没一个月,他就觉得对方不适合自己,丝毫不拖泥带水地分手了。

“曼瑞亲爱的,带上你的盒饭。”乔治夫人将丰盛的盒饭装进曼瑞的行李,“去亚特兰山脉一定要小心,遇到危险不许硬碰硬,早点儿回家。”

曼瑞接过盒饭,俯下身亲了一口乔治夫人的侧脸,笑道,“妈妈真好!”

“臭小子,这么大了不准乱亲。”乔治先生伸手拍曼瑞的背,“快去吧,注意安全。”

“我走了,”乔治带好行李,冲夫妇俩挥了挥手,“放心,我一定满载而归!”

这次雇佣小队去的地方,离当年乔治先生救曼瑞的地点很近,当初为了让曼瑞恢复记忆,乔治先生带他来过这个地方,地上的巨大虫族尸体已经腐烂,不过曼瑞依旧什么都没想起来。

现在,这个地方已经长出了密密的草丛和盛开的鲜花,找不出一点儿当年的痕迹了。

雇佣小队的队长见曼瑞发呆,不满道,“尽可能地摘些,别浪费时间做别的事情。”倒也不敢把话说得太难听,毕竟曼瑞是整个雇佣小队中最有实力的那个人。

众人正埋头苦干的时候,突然来了一位不素之客。

那是一个身体纤细的青年人,曾经的板寸留长,打着旋儿贴在脑袋上,不仅头发柔软卷翘,连长长的眼睫毛都是卷的,他看到了雇佣小队中的曼瑞,整个人就像被按下了暂停键,站在一片花草中静立不动。

曼瑞的心脏怦怦直跳,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人的第一眼,他全身的细胞都在沸腾,欲念疯狂地叫嚣着:是这个人,就是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