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依旧是干干净净的细白瓷,只是边缘处的标记不是一个青花的“初”字,而是一只圆滚滚的粉色小狗爪。
其实碗底还有个粉色的骨头形状,只是如今碗里有粥,所以看不到罢了。
这批货昨个儿才刚送来,今天就被夏月初洗干净来用了。
而两碗粥之所以放在炕桌上,是因为得晾得温凉了才能喂狗,放在地上怕它俩把持不住过来偷吃。
谁知竟遇上薛芹这么个不客气的主儿,端起碗就不客气地吃起来。
屋里的气氛顿时有些尴尬,薛芹端着碗,面色阴晴不定。
夏月初盯着她的手,生怕她把碗摔了,虽说一只碗没几个钱,但是再去定做还需要时间。
她赶紧上去从薛芹手里接过狗碗,连着另一只碗一并端走了,两只狗崽子顿时就屁颠屁颠儿地跟着她跑了。
薛壮想了想道:“那碗是昨个儿刚送来的,今天洗干净头一回用,狗还没用过呢!”
薛芹:“……”
当晚,薛芹厚着脸皮要赖着住下,天色也的确晚了,也不好打发她一个姑娘家回去。
好在夏月初买下了对面酒楼,前面虽然需要修整,但后头那两排青砖瓦房却是收拾一下就能用的。
所以夏月初便让住在第一进院儿的伙计都搬到对面去了,然后把夏瑞轩、王桦封七和秦铮全挪到前头去了。
于是后院西厢房的南屋便空出来了,如今只有姜瑞禾一个人住着,正好可以让薛芹暂时住一晚。
看着院子里一水儿地高大青砖瓦房,薛芹嫉妒得不行,只好在心里安慰自己,等成亲之后,自己住的一定比这要好。
但是当她进屋后看清姜瑞禾长相的时候,刚刚好不容易压下去的酸水儿,瞬间如泉水一般喷涌而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