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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败家子。但在今天之前,我更多是出于一个打工人对理想型公司的喜欢,或许还有少许对杜总坚决不与其他资本同流合污的欣赏。当然是,我要坦白,如果有一天败家子遇到困难了,杜总发不出工资了,我可能会为了心里的那份感情打白工一个月,也可能是两个月,可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因为我就是个打工人,这就是个我喜欢的公司,钱才是最重要的。”

简志勇的嗓音有几分哑。

端起奶茶,喝酒似的猛地灌了一大口,她抬起头,与向文穠对视,眼中仿佛有熊熊烈火在燃烧。

那是一个童年时期被伤透的孩子,在社会闯闯荡荡多年,本已经放弃各种儿时对理想国幻想的奢望之时,突然看到希望的光。

是激动,是澎湃,更是坚决!

“反正我平时也没有太多花钱的习惯,房子买了,车子也买了,也攒下来了不少钱……不管公司未来会遇到怎样的困难,不管公司能不能发出和现在一样多的薪资,只要杜总不放弃,只要杜总还需要我,我就永远不会离开败家子!”

向文穠愣愣地看着简志勇,一时竟说不出话。

如果说方才她看到简志勇坐在美食区这边休息只是觉得“意外”,那她现在的心情便应该用“震颤”来形容。

她只是很少看见干练勤快的简特助在上班时间“摸鱼”,不代表没见过,更不代表没想过。

可简特助说这番话时的神情与眼神……

心跳噗通。

向文穠觉得,如果用一朵玫瑰来形容简特助,那便是一朵普普通通盛开的玫瑰,在经过园丁的精心培育后,花瓣有晶莹水珠,阳光下折出七彩光芒,美得有了灵魂。

是的,有了灵魂。

杜总击中了的简特助的灵魂。

她从单纯的雇佣简特助,变成了收服简特助。

这本应该是一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毕竟打工人有的只是打工魂,大家都只想要面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