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听小的时候有个男孩子一直欺负她,你长得和他有点像。”

余榕看破不说破,眼底满是促狭。

晏辞紧张到嘴唇都要被牙尖咬破,还好,余榕没有认出他。

晏辞提笔:[大众脸。]

“……”这小孩是真的听不出别人的话外音。

“不过也没关系,听听好像不记得小时候的事,不然以她现在的性格,找到那小孩肯定会扒了他的皮。”

[听听性格好。]

余榕:“……”

算了。

说不通,没意思。

晏辞见她不再追究,顿时长长舒气,同时又焦灼起来。

小孩子的许多行为不能用成年人的想法推测,站在个人立场上,晏辞觉得自己小时候做的事情合情合理,但在大人眼里,那种行为叫做“欺负”。

距离事发到现在已过十一年,那么他要向余听道歉吗?

从法律方面来讲是不需要;从道德方面……也构不成犯罪。

晏辞深深陷入到自己的思维怪圈里,无法挣脱,纠结地将眉心打成死结。

或者他可以选择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