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恒倒吸一口冷气,抓出越姬看了看,嗯,没少尾巴没少腿,又扯着眼神混沌的王天机看看,嗯,鼻子是鼻子眼是眼,他怀里的鹦鹉两条腿都在,毛——毛少就少吧,年轻鸟还能不掉几根毛了。

越恒骄傲的叉腰,“看来我酒量见长,竟然没重击我队友!”

“哼。”王天机在越恒转头之前抱住鹦鹉,嘴里道:“哼哼,我的小宝,你可要乖乖的。”

玄凤鹦鹉小宝转转脑袋,“嘚嘚嘚不要啦嘚嘚嘚人家不要这样啦嘚嘚嘚。”

越恒摇摇头,忽然发现脚底下有个黑乎乎的东西,把他吓了一跳。

“这,这哪来的大黑鸟?”

他抓着鸟爪子拎起来,看着大黑鸟半死不活的样子,“这别是你的小贝小心小脏吧?”

越恒对着王天机道。

王天机抱着玄凤,手慢慢摸着鸟背,不理他。

越恒拽着鸟头折腾了会,才发现这是一只鹰,还是一只受伤的鹰。“这种地方怎么会有鹰?”

越恒心中奇怪,脑子里闪过一副画面,他摇摇头,将画面摇出脑子,按住丹田,展眉一笑。

“算了,好歹算是野味,不知道能不能换点银子。”

越恒解下残存的木箱上的布条,将布条系在鹦鹉爪子和王天机爪——手上,然后牵着一人一鸟赶到城外队伍后面排队。

长洲城极大,是渔阳郡最富庶的城市之一,城内钟鸣鼎食之家比比皆是,常有纨绔少年子弟整日无所事事,郊外纵马。

越恒刚刚在队尾站定,就有几名骑着马的少年郎从他身边走过,又慢悠悠退回来。

“哟,这是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