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愧是温柔乡,老板竟然亲自下场跳舞,这事在别处可见不到。
“不行啊,姑娘。”木芍药掩唇一笑,她头上戴了朵重瓣的姚黄牡丹,薄薄的花瓣随着她的动作一颤一颤的,“我这舞一天只跳一回,再不能多跳的。您若想看,不如多留两天,明天再接着来如何?”
“这哪儿成?”那姑娘也爽快,听见没舞看了,就站起身道,“你这温柔乡里按时辰收钱,再呆两天,我非得破产不可——走了走了,明天我再来。”
她说完这话,当着就往门口走去,跟沈连星和晏锦屏擦肩而过,能看见她脖子上挂着一串尖牙串成的项链,头上还有对雪白的狼耳朵。
大堂里也就安静了那么一瞬,随即很快就恢复了原本的热闹。
除了刚走出去的那姑娘之外,来这的客人也不全是奔着木芍药来的。虽然不太舍得美人就此离场,但规矩毕竟是规矩,也没人再多纠缠,都各自散了,去找自己相熟的人玩乐。
温柔乡里的暖光透出来,带着一点独特的甜腻脂粉香味。里头音乐声又起,这回没人跳舞,曲调便婉转而悠扬,似有若无地环绕在每一个人的身边。
温柔乡里四处都在努力给人营造一种很容易沉溺进去的氛围,像无害的沼泽,仿佛在里头闭上眼,就能忘记俗世间的一切烦恼,一直陷进沼泽深处,不愿离开。
木芍药接过一个侍女送来的轻薄外衫,随意披在身上,娉婷袅娜地走过来,笑道:“贵客既已到了门口,怎么不进来?”
她声音不高,有种特别的磁性,极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原本是想进的。”晏锦屏也在这儿站了半天了,这时便干脆直接倚在了门框上,回答她,“只不过方才看见老板娘舞姿翩跹,一时不察,竟入了迷,这才耽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