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听雨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她俩明显不再是走同一条道路的人。她们共同走的道路在高中毕业时已经停止,牵牵绊绊这些年,也是她不愿放手的缘故。从听雨和燕子的交谈,她揣测得出,刚刚告诉她的那番话,燕子也听过。很多人都是知道的。甚至比她知道的更多更早。她是最后一个吧。是没有资格被定格在照片中的人。
吃火锅的钱是听雨给的。走出门,已经八点多了。
听雨看着她俩:“今晚你们都别回去,住我那儿。”
阿骊摇头:“没有带洗漱用品,我要回酒店。”
燕子劝道:“你可以用听雨的,我就经常来耍,都是用的她的。去嘛,好久都没有见面了,今晚我们好好聚一下。”
阿骊心想,我怎么这么不随和呢。说不定亲切一点,随便一点,也会有很多朋友。
于是答应了。
三人往听雨居住的小区走去。
每个行走在外的夏季深夜,阿骊会想起杜拉斯的《夏夜十点半钟》这本小说,继而想到上大学时,听雨送她的一本《爱》。
她把这本小说的情节与《劳儿之劫》混在一起了。疯女人在河堤上不停地走着走着,莫名其妙地怀了孕,生下婴孩,孩子不知其父。为什么取名为爱呢?谁会爱一个疯女人,谁又关心疯女人曾爱过谁。而爱在《夏夜十点半钟》则变成了刺激的婚外情和凶杀案。还是《情人》里的爱要纯真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