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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啥也没干,她到底为什么要难过又愧疚,指天发誓自己没有,还要以死明志?

生气呢?愤怒呢?丫的!一脚踹死这个死渣男啊!

王宝珠实在是受不了了,她开始快速翻阅这本“神作”,想要尽早结束这番折磨。

然后她就看到了:薛人剑让产后身体虚弱的王宝珠回丞相府搬救兵,王宝珠被王远川毫不留情地赶出丞相府,差点晕倒在半路上。

薛人剑一不关心王宝珠身体,二没勇气、或者没这个脑子告御状——普通人状告皇亲国戚,得先挨五十杀威棒。

以薛人剑这个身体素质,最多半死不活。既然他如此疼爱妹妹,厌憎寿王和王丞相官官相护,为什么不选择告御状呢?

他不仅不告,他还准备参军,说是总有一天,要凭借着自己的实力把妹妹夺回来。

不说他立军功升职以后,黄花菜凉没凉,就说他为了妹妹把身体虚弱的老婆一个人丢下,这是人干事?

好在参军也是需要流程的,王宝珠好歹把身体养好了,但是这个禽兽,这时候还不忘干禽兽事也就罢了,还逼着妻子发誓,如果有一天自己死在战场上,她一定不能改嫁,要为他守节。

好家伙,王宝珠不仅发了誓,还把誓词改了,若是你有一天死在战场上,我王宝珠绝不独活!

把这个禽兽感动的呀,不提也罢。

后来薛人剑就上战场去了,参战以前,先救下了一个敌国公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