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女人帮着他一道搬出行李后,紧跟着从包里掏出一个精致的首饰盒,一样毫不顾惜地扔到四周废墟里去了。
连金银也称得上是重物,夏莫久看看手里的枪,还是舍不得,偷偷地将其藏回手心。好在林铛也没说什么,毕竟只有她孑然一身而来,除了这柄枪、这身衣服之外什么都没有。
一车人叮呤当啷的捣鼓完毕,引擎在默然中被点燃。这一次林铛不急着向前进,他用一种令人难耐窒息的速度缓缓地倒车。
往后退出百米开外之后,傻子也猜得到他要干什么了。
——哥斯拉之后,他们要上演一场公路惊魂。
“我帮电影拍过飞车镜头,况且这辆车是改装版,”他悠闲地说,“没时间让你参观我的自配引擎了,十六缸,四涡轮,你见过就会相信它真的能飞。”
飞?
他们……要打算飞过去吗?
“你还拍电影?”夏莫久紧张得无法,或许扯些无关紧要的有助于缓解四肢僵硬,“不会是演员吧,你这家伙。”
“我很快会变成明星的。”
突如其来的加速,就从这一秒开始。
勇气很必须,路线很重要。不知是爱车如命锻炼出他狠、稳、准的个性,还是天性成就他与飞车的不解之缘,总之当时的夏莫久决计想不到,她坐他的云霄专列的机会今后还会有很多。
第一次的印象总是更深刻些。
前方有一块倒搁下来的水泥板,一半断裂开来,露出钢筋骨架阴测测地盯着他们。在林铛眼里这是再好不过的跳板。——至于它受不受得住一车四成人一小孩的分量,这归速度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