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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啊,二马。”彭洛发着颤的手刚打出火星,史世彬懒懒散散的话便飘出来了,“我这是为组织捐躯,你倒是趁机瞧我的惨象?”

他不怒反笑,“呸!这种时候还想着你那张脸哪,你做模特的还是干黑道的?”

“随你怎么说,我自己的身体自己清楚,犯不着给你瞧。”

“——切,谁管你。”

马汾说到做到,果然转身就走了出去。彭洛本想追,想想更离不开史世彬,双脚就黏在了原地,“马哥不会真生气了吧……”

“甭管他,这会儿一定偷着乐呢。”

——他妈的,这只死老狐狸……

靠在洞壁外的马汾心中暗骂,表情却真的是在笑。何止是笑,简直春风满面喜上眉梢。还好黑暗的甬道足够长,他走出去时就已调整好了冷硬的表情,一眼扫过几十双企盼的眼睛,方方开口,嘴角仍止不住地上扬,“他活过来了。”

欢呼声,雀跃声,溢满眼耳的欢腾之中,他掩饰地咳嗽几下,背身到角落里去抽烟。

孤僻,孤僻,还是孤僻。

有马良这样一个兄弟,也不知是祸是福。入行那年光头就给了他一句忠告:“靠什么都能吃饭,可是你这种性格,只能认着一种吃一辈子。”他既选择跟了安小标,吃的就是一碗冷面修罗的饭,“最是无情帝王家”,而道上的帝王业,正是贩毒。不是说不准笑,对人能冷笑,假笑,皮笑肉不笑,但真正的笑除了自己,对谁都不准。

这点小小的掩饰,跟史世彬武装到脚趾的变脸人生比起来,实在算不得牺牲。也难怪自己这番拙劣戏码入不了他的眼,被看穿本是危险的事,现在却突然地觉得,在世上多一个知己会莫名地幸福许多。

万幸,万幸——这个狡猾又悲哀的男人,总算并非敌手。

“来,喝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