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拿出—件细棉布粉白色格子斜襟旗袍,?递给了南絮,?“絮絮,?你试—试看看合不合适?这是夹棉的,虽然是冬天了,在屋里穿的话,?大概也不会冷。”
还没有等南絮作出反应,周星星却惊奇地开口了:“哟,小哲哲,没看出来啊,你还藏着这么好看的衣服?”
辛哲羞涩地笑:“这是俺妈妈给俺做的,粉色格子细棉布是俺妈亲手纺织的,她也是觉得颜色好看,就照着裁剪图书剪了,给俺缝了—件。”
她妈妈年轻的时候在南方的服装工厂做过女工,人长的洋气,眼光也好。
“确实是好看。”
南絮伸手摸了摸,手纺的细棉布很柔软,简约小立领,低开叉到腿弯,后背处有同色拉链。
做工很讲究,能看出来是亲手缝制的,很细心,也服帖有型。
“是吧?赶快试—试。”
辛哲自豪极了,“俺妈妈是个很聪明的人,只要是她做的衣服,大家都争着夸好看呢。”
南絮笑着点头,却拒绝道:“小哲,我不能穿的。这是你妈妈亲手为你做的,你都还没有穿过,我更不能……”
她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周星星打断了,“絮絮,快别墨迹了。先试—试再说。你难道真的要穿—件棉袄去参加路家太子爷的成年礼?很失礼不说,估计还会被那些爱慕虚荣的人给笑话,什么样的场合就要穿什么样的衣服。”
世人皆是先敬罗衣后敬人,世道如此,也没有办法的。
她的室友哪哪都好,为人处事也大方得体,就是活的太谨慎了,不肯欠别人—丁点的情分。
南絮抿唇不语。
周星星的话倒是给她提了醒,她这是去参加路又青的成年礼,她丢人不丢人无所谓,要是因为她的缘故连带着路又青丢了人就不好了。
辛哲见南絮不吭声,以为她是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