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起店小二指路时略有些慌促的神色,阮昔瞬间酒醒。
哦豁。
刚想往回走,巷口却不知何时出现了个低压着草帽的男人堵在哪,转身欲继续前行,嘿,前方也堵了人。
这位可是老相识,时常出现在阮昔的噩梦中,即便他此刻仍然蒙着面,她也能认出那双阴狠的眼睛。
和当初把她压倒在雪地中时,一模一样。
“两位大哥,这是要劫财还是劫色?”
阮昔原本想□□逃走,无奈墙体砌得太高,像她这种半点轻功都没有的凡人,只得打消念头。
那二人并不搭茬,抽出藏在袖口中的麻绳,前后夹击,飞速朝她奔来!
还来?!
上次在东夹道逃得一命后,阮昔曾和石春讨论过为何那杀手不用刀的问题。
石春说,这几乎是宫中烂水沟里不成文的规矩。
勒死,事后找个歪脖子树一挂,可以推说是自缢。
闷死,只要买通仵作,不让他多嘴,因身上无明显外伤,也可以用“暴毙”来遮掩过去。
至于推井里、湖里这些手法,更是常见得很,连处理事后的力气都省了。
脚滑嘛,意外嘛,老天爷不开眼嘛,怨得着谁?
毒酒的手段,一般都是陛下或皇后赐死时,用在贵人身上的,像太监宫女这种低等人,还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