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顾倾之只能老老实实的呆在了阿默老爹家。
村子的人许多年见不到一个外人,一下子来了两个外人,全都热情的去阿默老爹家串门,顺便把自己家里存储的肉类也带过去招待他们。
顾倾之好歹是一个现代人,见多识广,口才也不错。
说起故事来也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把人忽悠的一愣一愣的。
山里人下雪没事做,以前是呆在自己家烤烤火看看雪。
现在是去阿默老爹家烤烤火,看看雪,更重要的是听顾倾之讲故事。
起先的时候,语言还是有点不通,顾倾之也算聪明人,下雪走不了,闲着也是闲着,就打听点情况,关键语言不通啊,不懂就学,一个月后,她能熟练的跟村子里人聊天了。
顾三只用了十天,就把当地语言学会了。
为此,顾倾之又把他揍了一顿,有这么聪明的傻子吗?
“之之,他们说这个肉是狍子肉,还有这个说是野猪肉。”顾三献宝似的指着陶罐里的肉。
“是吗?”
顾倾之笑眯眯的瞧了两眼,前天陶婶送了两只野鸡过来,阿默老爹下的厨,山里人对肉一直都很大方,弄了满满一锅,吃的她满嘴都是油,喜滋滋的在旁边哼着歌。
“之之,你想吃哪个肉?”顾三眨巴着眼睛,等着她发话。
纤长的睫毛忽闪忽闪,一双眼睛微微上勾,眼睛清澈见底,顾倾之无语的又把头偏一边去,她没有告诉这个傻子,他看人的时候,太专注,哪怕没有别的意思,外人见了,总觉得他是在勾引自己。
一个美的如同妖孽般的人物杀伤力是何等的大,别说她,布布村不管是小伙子还是大姑娘,每次都被顾三看红了脸,偏偏对方丝毫没有自觉。
所幸,这个傻子大多数注意力在她的身上,不然迟早被人拐回家。
“之之。”
顾三一把捧住她的脸,把她扭向自己这一边:“那只狗有什么好看的,为什么你看它都不看我?”
他很委屈,之之老是对他爱理不理的,这让他很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