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不是不喜欢,而是觉得配不上。觉得自己的干枯腐坏,配不上那抹抹温柔明丽的亮色,原来不是它们脆弱易被销毁,而是自己怕在鲜活馥郁的色彩里,显得更苍老可怜。
我很用心化了妆,涂的是西柚色唇釉,水润剔透的镜面效果,我用睫毛夹把睫毛夹好,再用睫毛膏刷得根根分明。我一向喜欢戴妮妮棕的美瞳,因为它与我原本的瞳色一致。
做完这些,我再把习惯自然散落的长发抓起,用银色的头绳固定,扎成一个丸子,面颊两侧留着几缕温柔卷曲的长发。
还是一只耳坠,银色坠着很多只蝴蝶的长款,懒散地垂落在我肩头,裙子是粉白交加的碎花图案。我很喜欢照镜子,真的是非常美的模样,就像我家后头那片数不清到底有多大的蔷薇,娇柔又不轻浮的媚色,到了花期便是温软如稠的,香气漫天卷地。
这是我江潮第一次约会,我很想见他。
我们还是决定在东大街见面,原本江潮想来接我的,被我拒绝了。我说:我好久没吃拔丝面包配咖啡了。然后他就懂了。
我喜欢今天的天气,积着一半的云,均匀刷在天空上。月河的天空并不是像玉泽是特别清澈的蓝色,而是灰蒙蒙的,但是看久了便也习惯了。
我从花店买了一束玫瑰,其实略显俗气,但是我真的想不到有什么花比它更高傲,它美丽却有锋芒,所以它适合江潮。
东大街似乎来往的人多了,那些安静的街巷被踏出一个又一个的裂缝。我看到书店外的胖女孩,她忍受着别人路过时的异样眼光,并开始警惕所有路过的人,她手里的书叫《我知道他存在》,是艾米丽狄更斯的诗集。
又是一个孤独,但发光的灵魂。随着喝空掉的星巴克杯子,扔到垃圾桶,里头还有未完全碾灭的,星星点点的烟灰。
江潮并没有告诉我见面的地点,我也没有告诉他要走哪条路,可我总能知道他在哪儿,他知道他在哪里能被我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