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时候,我还能想起一些旁的事情,比如,我为打发无聊的时光,看的香港肥皂剧。
有一部叫作《我和僵尸有个约会》,那里面的女主人公白素素说:“有时候,有些人是你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无论一百年也好,一千年也好,你以为自己完全忘记他了,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或者在哪儿,他会无声无息地出现在你的脑海里,你以为自己可以一笑置之,但是眼泪已经流下来了。”
那个白素素开了个酒吧,叫做watgbar。
我没有忘记蓝剑,原来一直挣扎都是徒劳。
我第一次遇到他,是在多年以前,在喧闹炎热的露天舞会上。他高雅出尘的蓝色身影,让我对以后的生命心生迷茫。那是我一生中最美丽的时刻,是我人生的转折,是我可以回味永生的记忆。
我心痛得几近窒息,公文包被紧紧抱在胸前,连呼吸都快抑制。可是我一直按一直按,仿佛想将公文包按到胸腔里面——只有这样,才可以证明我肉身的存在。
突然,锁骨被什么东西狠狠硌了一下。这清楚的一痛,倒让我有些苏醒,并伸手触摸:原来是脖子上那根白金项链,几乎被公文包压进皮肉里。
那根白金项链,吊着水晶沙漏,和从前一样精巧趣致。我低下头,牢牢握住它,耳边有温柔的言语响起:“沙漏里装的是时间,摇摇它就会忘记所有不快——因为时间是治愈一切的最好良药!”
那是安期的声音。
可是安期,你知不知道,记忆是件太微妙的东西:它或许在漫长的岁月里被反复揉搓,甚至揉搓成一片空白,可是,在不经意间,它依旧让我们剧痛——即使用火灼烧、用刀剜割,都不及它的痛,而这种痛,让人刻骨铭心。
我抬起头,门外的太阳依旧强烈,天空宽广几至寂寞。
那么久的时间,没有冲淡任何东西——安期,难道我们错了么?时间并没有改变一切的能力。
那天晚上,我故意在外面很晚,推说加班,并抽掉电池——可是我哪里也没有去,我坐在楼下的酒吧里,一杯接一杯地独自喝酒。
直到凌晨3点,酒保歉意地走上来:“小姐,我们要打烊了。”我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车是不能开了,于是托酒保招了辆夜班计程车。
坐在座位上,才想起将手机电池复位。刚接上电源,里面“哔哔”的声音已经迫不及待地冲出来,信息很快就塞满了信箱,我只好一条一条边删除边看。
安期:当心自己的身体,记得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