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我们六目来往,三心交互的时候,一条红烧大鲤鱼偏偏上桌了。有人就喊,「来吧,鱼头鱼尾干一杯吧!」
我还没反应过来呢,就有人捅我:「快起来吧,鱼头朝你啦,起来喝交杯酒吧。」
我这才发现鱼头真的朝我,可鱼尾的朝向就模糊了,正好朝着美仑美奂之间。
我就说了:「那我和谁喝呀!」
桌上有脑瓜快的,就说:「你没看见哪,那鱼尾分的是两叉儿,一叉儿朝美仑,一叉儿朝美奂,所以你得两个都喝!」
我心里说,我是愿意呀——与喝酒,那是越喝越有;和靓妞交杯,那是越喝越飞呀。
可我嘴上却说:「哪有和两个人同喝交杯酒的——派一个代表吧。」
大家一听就起哄,说那不行,要喝就得两个一起喝——婚礼上,别人怎么跟你闹你不能急眼——我就去征求美仑美奂的意见。没想到美仑站起身来说:「我同意。」美奂也站起身来说:「我也同意。」
“你是没在场啊,你要是在场也会跟他们一起起哄的。”马强盯着听他故事的彩铃说。
“那是啊,谁不起哄谁就是有病!”彩铃一点也不含蓄。
跟你说的一样,等我左边儿挎着美仑,右边挎着美奂,左右开弓跟她俩喝交杯酒的时候,我和美仑美奂就成了婚礼上的焦点、热点和兴奋点。还有那手疾眼快的拿起相机还给拍了照——闹了好一阵,大家的兴奋点才又回到人家新郎新娘的婚礼上去。
可是我和美仑美奂却都陷进刚才的幸福时刻难以自拔了。三个人你看着我,我看着你,或是她看着她,就那么不吃不喝地一直眉来眼去到了婚礼结束。
在纷乱的人群中,先是美仑抓住我的右手,不由分说地在我的手背上写个电话号码,然后把我的右手随便扔掉,转身而去;还没等我醒过神儿来呢,美奂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抓起我的左手,更是不管不顾地在我的手背上写了另一个电话号码,然后和美仑一样,不但扔下我的手,连我的人也随便丢弃在来往穿梭的人群当中,任凭你自生自灭,不管你是死是活——她也走了。
唉!好在我这个人自我调节能力强,虽是突然坠入深不可测的爱河,但还没迷糊到忘记浮出水面换口气的程度。不过那天晚上我还是有生以来,头一回失眠了。满脑子都是美仑美奂的音容,满心里都是美仑美奂的笑貌。
看着右手上美仑的电话号码就心潮起伏辗转反侧,再看看左手上美奂的电话号码又思绪万千夜不能寐。
你想啊,别人萍水相逢,逢的也就是一个知音,一见钟情钟,钟的也就是一个情人。我可好,天上一下子掉下两个林妹妹,真是左右逢缘,双喜临门哪!
你可能笑我或担心我脚踩两只船,将来有麻烦。可是我当时确实分不清到底是爱上了谁,是爱上了姐姐美仑,还是爱上了妹妹美奂。或者说是我能爱上一个,也一定会爱上另一个,因为我找不到她俩有什么不同和区别:一样的打扮,一样的长相,一样的声音,一样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