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身又泡了一杯浓茶回来,他咂了一大口,苦味顿时把精神给狠狠刺激了一下,开始拆最上面的稿子。
半天时间过去,他起身上了个厕所又添了一杯水,边喝边顺手又拿了一个还没看的信封。
先习惯性地瞄了一眼信封上的字。
“咳!”
看清楚信封上面的署名后,一大口水瞬间呛住嗓子眼。
也顾不得拆信封了,一偏头撕心裂肺地咳起来。
这么大动静,坐在对面也正在看稿子的朱刚探头看过来,“咋了你这是,不会是正好翻到幽默集选的稿子了吧,早就跟你说了看稿子的时候最好别喝水,这下遭罪了吧!”
“不,不是,”何修咳得满脸通红,一脸兴奋地把手里的信封往上举了举,“这个信封上的寄信人是漫漫长风。”
他这话一落,整个办公室的人差不过都朝这边看了过来。
现在整个文学社里就没有还不知道漫漫长风这个作者的。
这位神人可是创造了差不多是一书封神的历史。
直到现在,《一梦三十年》这本小说依旧是整个社里反响最热烈,热度最高的作品,几乎每天都有看了《一梦三十年》后朝社里寄过来的读者来信。
作为社里的编辑,利用工作之便,他们都已经读过《一梦三十年》的全文,当时那股子心驰神往恨不得跟里面的主人公一起梦到三十后的激动心情因着时不时要看读者的来信到现在还没平息下去呢。
现在一听漫漫长风大神又有了新作,要不是面前还有一大堆的稿子要看,他们这会早就蜂拥到何修那边去了。
炫耀完了,也激动咳嗽完了,何修在众人羡慕的眼神中小心拆开信封,“不好意思了各位,我就先你们一步拜读一下漫漫长风的新作啦!”
接着就收到了四面八方飞过来的眼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