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心里默念:看不见我,看不见我,看不见我……
但往往,越不想的事情就越容易发生。
男人冷漠的双眸微抬,目光在宴会上扫视过一圈,微微侧过脸来时,明亮的灯光打在脸上,凸显出了一种无与伦比的精致感。
“云朝朝。”
本来打算悄悄溜走的云朝朝被这声磁性的声音叫住了。
这该死的墨菲定律。
云朝朝淡定的回头,脸上带着一抹职业般的假笑:“林暮,好巧啊,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云朝朝对林暮的记忆只停留在七年前,那时她高三,高考结束,她报了林暮所在的南大新闻系。
当时林暮上大二。
那日她鼓足了勇气,打算对她喜欢了好久的青梅竹马告白,为了顺利说出口,她还特意喝了酒壮胆。
云朝朝依然清晰的记得当时的场面。
那时,她喝了个大醉去林暮学校的宿舍楼,脸颊泛着草莓一般的红晕,大着胆子对林暮说了一堆奇奇怪怪的话。
她说:“林暮,我云朝朝喜欢你!”
她醉得双眼朦胧,看着他傻傻一笑,“我现在是成年人了,可以谈恋爱了,而且等开学后我就可以和你上同一所大学了……”
那时候,她把一切都想得很美好,忍不住去靠近他,想要离她近一点,对他说:“都说肥水不流外人田,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你这么好看又水灵的白菜,怎么能让别家猪拱了呢?等大学毕业了,我们还要生一堆小猪崽呢!”
“林暮,你说好不好啊?”
话还没说完,云朝朝就已经醉过去了,至于后来她怎么回的家,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