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什么关系,最好还是跟着自己的步调走,反正殊途同归。
“回去吧。”莫酥抬步,准备回旅馆。亚云久不紧不慢地跟上。他腿长,走起路来风衣猎猎生风。但为了配合莫酥,他还是放缓了步伐——毕竟莫酥比他矮一个头有多。
没有说矮个子不好的意思。
只是亚云久实在是太高了。
莫酥也同样注意到了这一点,平时没有注意,但只要走在一起,亚云久的身高就会格外显眼。“你真的很高……”莫酥抬头望去,“一眼只能看到下颚线。”
“嗯?”冷不丁被莫酥这么一说,亚云久的神色闪过一丝讶异。事实上,莫酥的身高确实是帝国将士里偏矮的,也只是堪堪过了及格线。“那我弯一些腰吗?”
“不用,就这样,很……壮观。”莫酥斟酌了一下词汇,说出了“壮观”这个词。
……人是能用壮观来形容的吗?
亚云久肩宽腰细腿长,而且受过专业的训练,身姿挺拔,自带一股气场。
似乎用壮观来形容也确实贴切。
莫酥对高的人有天生的好感,不为其他,很壮观。
像是行走的雕塑。
即使身为战场上的魔神,她在帝国安心生活的这段时间跟着魏池初左右跑,似乎也已经觉醒了一些审美细胞。也明白了帝国的将士们从不懈怠训练,精气神很足,无论性别,个个都是一顶一的帅气。
而亚云久……
魔神莫酥点点头,承认他确实很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