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夙一手两脚,姿势稍微有些滑稽地爬上了山崖,将药草倒出,放下石块后才重新将药草装入背篓。

——虽说这块“金”跟沈飞玹所说的金锭子差的有点多,虽说他不至于穷的在地上捡一块石头都当成钱,但总归这点重量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带回去也不难。

就算回去了让沈飞玹嘲笑一下他穷到这种地步,但也就当是长个见识。

回去的路上,言夙开始打猎,不拘于是一只野鸡还是一只野兔,反正即便是临香楼不要,还有其他的酒楼要。

——临香楼要的野鹿之类,言夙也找了找。

到最后言夙砍了一根脚腕粗的木头,两头挑着一大串的野味,顺着小道直接回了自己的新家。

虽说还没有家具,不适宜居住,可也正因为如此,空旷的院子很适合放下这些野物。

建来准备养猪的矮房关着一只鹿、两只麂子,隔壁的鸡舍自然就是野鸡野鸭和野兔的住所——野鸡和野鸭都比家禽善飞,言夙就没解开拴着它们翅膀的绳索。

然后也不管它们互相之间啃咬翅膀上的鲜嫩草绳,转身拎着草药背篓,将一些寻常草药送到了霍老大夫那里,再去找了沈飞玹。

“你帮我看看这个是不是就是你说的金子。”言夙很是直白的说。

这一点也不委婉地问话让沈飞玹都愣了愣,怎么就又说起这个?而且,言夙哪里的来的金子?

——他这会儿都不感叹言夙竟然不认识金子了。哪怕他知道言夙的身份不简单,不该是没见过金子的才对。

他猜想或许言夙失过忆,但因为身为一家之主的重担或者其他什么原因,而不敢开口明说。

不然哪有人明明很是厉害又聪明,但总在一些常识上跌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