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浩说:“就是这五万块还有利息。”
“为什么不转给原告?”
“杨总是大山哥的上级,他是天诚集团的副总,郁总的左右手,我们都是转账给杨总的。”
梅子想了想,说:“也就是说你向原告借款,还款却是还给那个叫杨超的人的。”
“对。”
滕烨想到一个问题:“余浩,你向原告借款的时候那五万块钱原告是现金给你的还是转账给你的?”
“现金。但我其实只拿到三万,没有五万。”
滕烨:“你确定是三万?”
“对,真的只有三万,因为他们说另外两万算利息。”
滕烨:“你们当时是现金交付的,如果原告在开庭的时候说给了你五万,你怎么办?”
余浩懵了,回过神来才察觉到这个事情似乎很不简单。签借条、收现金,仿佛一切都是他们精心安排好的陷阱。
“法官,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真的只拿到三万!”
滕烨:“口说无凭,打官司是要讲证据的,上了法庭也一样,你不能嘴巴上说说,要拿出证据来。”
余浩说:“那我应该怎么找证据?”
滕烨:“我再问一个问题,借条上的字是你签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