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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坐在回院里的车上,梅子和周国民说起了小三那个案子。判决已经有几天了,她从侧面了解到小三不服判决,吵着要上诉,结果她的代理律师杨律师因为吃了一审的那个亏,这次打死都不愿意再代理,给多少钱都不干了。后来小三有没有找律师写上诉状就不得而知了,反正梅子这边天天数着这个十五天的上诉期呢。
说完小三的事,她又给周国民说了说明天要开庭的三个案子,其中一个是公告案子。周国民问她有没有查过登报日期,公告期有没有满六十天,她想都没想就说满了。
她和周国民聊着明天开庭的案子,滕烨和郦励聊起了卖瓷砖的老奶奶的案子,意思是尽快立案,立完后把案子交给滕烨,他亲自承办。后座的宋天意睡得天昏地暗,没心没肺,叫都叫不醒。
回到院里,梅子还要去法医那拿个鉴定材料,走到半路,兜里的手机震了一下。
邹畅发她微信了,说自己今天晚上终于有空了。
梅子懂他的意思,就回他说晚上吃个饭。正好借此机会和他说说清楚。
注:1、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设立的给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的当事人和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理论上是免费的,实际操作中有些律师会出现文章中私下向当事人收费的情形。
2、上诉:宣判后,当事人如不服判决,可自收到判决文书那天起十五天内提交上诉状,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
3、公告送达:穷尽一切办法(包括邮寄、直接、微信短信等)仍然联系不到被告送达不了的案子必须通过公告来送达。公告有直接张贴和登报两种方式,六十天即视为送达,只有公告期满才能安排开庭或宣判。所以如果一个案子一旦通过公告来送达,就会很费时间,不是法官不想办,而是法律程序就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