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真爱,便再容不下第三个人,第三颗心了。
可他,还有箫氏,还有刘柳,还有这么多女人……看着她们,叫我怎么相信他口中的“喜欢”?
我也曾说过喜欢他的,这喜欢,原是欣赏和感激的意思。
但也许,我高估了自己对自己的了解。
这喜欢,也许早在我坚定地在安适面前许下永远不背叛他的承诺时,在我告知家人有难之后立刻以最快的速度赶回他的身边时,在我决定为他生孩子时,悄悄变质。
才发现,原来喜欢上一个人,真的一点也不难的。
那么,方若辰,既然我已经喜欢上你了,我就要永远地离开你了。
我的花园里,只能有我这一株花。
否则,我会枯萎。
来到这个世界,第一个见到的人,是方若辰。
那时以为自己快死了,失去意识前,迷迷糊糊地看见有人游了过来,拉过自己的手。
水很冷,可他的手,却是温的。
触到的那一刻,便知道,得救了!
他不仅救了我,还让我住进他家,让我白吃白喝的同时,还给我大把的银子花。
重要的是,他长得帅,脾气又非常随和,把我当亲妹妹一样疼着,任我撒娇。
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虽然他确实是我理想中的恋人对象。
但,他是有家室的人,一妻一妾一子。
现代的道德观告诉我,第三者是个非常不光彩的职业。
所以,尽管他非常非常优秀,我还是不敢对他有非分之想。
可是,他的小老婆居然说,我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