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无所事事的小混混一般不会起这么早,大多要到日上三竿,才会趿着拖鞋,边点烟边出来吃饭。
所以喻见一开始便抄了近路,小巷偏僻,却可以省下不少时间,一来一回比走大路要快半个小时。
喻见想得很好。
可她拐进小巷里,还没走多久,就听见了骂骂咧咧的暴躁嗓音。
红毛顶着缠满绷带和纱布的脸,一张嘴,被揍到变形的面容愈发扭曲:“你说什么!我还能怕了那个疯子不成!”
同样鼻青脸肿的小混混哭丧着脸:“哥,我不是、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你什么意思!”红毛心头火起,狠狠踹了小混混一脚,“给我滚!别在这儿碍眼!”
喻见脚步一顿。
听出这是那天捅了池烈一刀的混混,她毫不犹豫,直接转身,掉头就跑。
小混混格外眼尖:“哥!那个死丫头!那天她去医院看过那疯子!肯定是她帮他叫的救护车!”
红毛不敢再找池烈的麻烦,正好碰上现成的出气筒:“给老子站住!不许跑!”
喻见哪里会听他的话。
此时不跑才是傻瓜,听见红毛的声音,她跑得反而更快,白色帆布鞋踩在青石板上,交替出朦胧细碎的影子。
换作平时,混混们一般不会追逐太久,往往追过几条街巷就腻烦松懈,不再继续纠缠。
但红毛一连挨了两次揍,正是心头火起无处发泄的时候,哪里会这么轻易放过她。
喻见在前面跑。
红毛带着小混混在后面追,还突然灵光一现地学会了包抄:“去!你们到那边去堵她!”
喻见一连拐进两三条小巷都被堵住,渐渐的,体力有些跟不上,步伐开始慢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