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轩很能明白宋晨的性子。
在顾轩的心里,爱情就像是一朵娇嫩的花,别说和风细雨,他根本就不想让它经历一丝风雨,只想妥善安放,养在温室。
能经历狂风暴雨的不是爱情,是对抗暴风雨的坚韧意志和不屈灵魂,爱情是要呵护的,受不得半点损伤。
他是那种自己可以吃三块钱泡面还能留着汤晚上再拌碗冷饭吃,穿七块钱的人字拖,脱绳了打火机烧一烧可以接着穿几年都无所谓,可有了心爱的人之后却再也不能让心爱的人跟自己过一样日子的人。
他自己可以穷、可以苦,可心爱的人不可以。
顾轩不知道自己的想法对不对,也不知道自己的做法好不好,他只想好好保护怀里的宝贝,不让他受一点苦难。
顾轩在他手里写:我们一定会幸福。
宋晨笑着,靠在他怀里闭上眼睛,双手交握着。
“等我十八之后回皇宫,估计在皇宫也待不了太久,顶多半年一年的,父皇就会赐我一座府邸,到时候我们俩啊就关起门来过小日子。”
“可万一,如果我父皇让我就藩,你说该怎么办?你同我一起去吗?”
顾轩没有犹豫在他手上写:你在哪儿我在哪儿。
两人温存了很久,顾轩才悄悄的深吸一口气,在宋晨的手心里写:我要去北疆了。
宋晨脸上的笑容一点一点的消失,脸上浮现出一丝茫然,随即变的慌张,“你去北疆?你为什么要去北疆?”
“你一个大夫为什么要去北疆?”
顾轩听了这话,只以为宋晨把他认作了府邸里养的郎中。没猜出他是顾四。
刚要对宋晨写来一句,结果宋晨问:“是去做随行军医吗?”
顾轩一时又改了主意,在他手掌心里点了两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