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就有了一出这样的事情,申市一个裁缝铺的女子,宣布自由独立,和一个男子成婚,不要传统的三媒六聘,转而自由恋爱,去教堂举办婚礼。

这件事热闹了好一通,隔三差五的报纸上就跟进一则。

李珍原本在李家庄还是挺喜欢看报纸的,大多是国家大事,等到了申市,发现这里的报纸多,报社更多,那些大街小巷如同雨后春笋冒出来一般的报社,恐怕加起来比整个申市的公共厕所都多,而且十分杂乱。

真的是不管什么大事小事,好事坏事,正事闲事,都能在报纸上刊登。

离婚要刊登消息。某先生追求进步,决定抛妻弃子,要追求爱情去了。

嚯,如同水落油锅,炸起一片争吵,那些争吵也在报纸上,往往遇到这样的消息,之后的几天报纸都会卖的更好。

当然了,结婚也要刊登消息,生孩子也刊登消息。

好吧,如果说这还算是人生大事,那女票女昌还刊登消息的,李珍是真的,头一次见识到。

第一次在报纸上看到一个类似广告一样的地方,某个人,偶然的去了某个茶馆,胡同或者其他等等,见识到了某个新来的小娘子,诶呀,真的是,一见面就爱的不得了。

姑娘是性格好,模样好,弹琴唱曲样样好。偶尔夹杂在一片或歌功颂德或口诛笔伐的文章里,就显得格外的新奇。

李珍第一次看的时候还觉得有意思,后来发现,隔三差五,这个写文章的就能遇到一个爱的不得了的人,这才明白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