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两人先到家的,是外卖。
看到阮令仪点的那杯“厚乳拿铁”,宋斯年忽然觉得额头跳了跳。
偏生某个罪魁祸首还眨着无辜的大眼睛,喝了咖啡后,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上方绵密的奶泡。
宋斯年眼神微暗,行动上却十分克制,只伸手替她揩去了嘴角还剩下的那点白色,甚至还有心情问她:“中午想吃什么?”
“糖醋排骨。”
阮令仪撇了撇嘴。
她都这样挑逗了,宋斯年竟然除了一开始在车上稍微有些失控外,全程和没事人异样。啧,如果不是她早已经亲身经历过,大概还会以为他不行。
某些人能装是真能装。
本来这个点,如果没有发生热搜的事情,宋斯年应该还在公司里。
但既然都已经偷了这点闲暇时光,那也没有必要浪费。
宋斯年叫人送了菜过来,他很久没有给阮令仪做过饭了。
阮令仪属于十指不沾阳春水的类型,在英国的时候想过学习做饭,但在几次以触发烟雾报警器为代价做出黑暗料理后,她就放弃了。
和她完全相反,宋斯年就是个中华小当家,常见的家常菜,就没有他不会的。就算实在不会,看看菜谱,他也能把菜做个七七八八。
阮令仪虽然不是很喜欢下厨房,但看宋斯年下厨房似乎是一种不错的体验。
平时西装革履的男人,此刻正系着围裙,在处理排骨。他的衬衫袖口被挽起,露出肌肉紧实流畅的小臂,平时总是扣得一丝不苟的领口也开了几颗扣子,让人忍不住想要往里探寻。
他这样居家的样子,不多见的。
“秀色可餐啊,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