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娘和夫君多年无子,旁人都以为是敦娘的缘故。
这段日子,她的夫君去看牙行,想买丫鬟。
所以,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判案的官员认为,敦娘有动机。
她没办法生育,所以夫君要买丫鬟,以后做妾。
敦娘记恨在心,所以下了杀手。
但晋恪已经有了敦娘的记忆,她知道,不是敦娘的缘故。
她的夫君真的只是心疼她辛劳,想给她买个丫鬟帮忙照顾家里。
并且,生不出孩子这事,有疾的是她的夫君。
只是敦娘爱重夫君,不愿对外开口说这件事,生怕有人以此嘲笑夫君。
即使在堂上,她也是只喊冤枉,不说其他。
但晋恪愿说,只要能重审,只要能让敦娘活命,她愿意说出所有的事情。
更何况,按照律法来说,如果疑犯喊冤,还有一次重审的机会。
只是,不知怎么回事,敦娘一直喊冤,那判官竟然直接就判了死刑,让她再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了。
这是渎职。
晋恪想争取一下。
她觉得,只要她把自己知道的都说出来,就有证据证明敦娘没有杀心,也许能让判官不再执意认为敦娘是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