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好。”
“你要在我这做饭?”
“嗯。”
谢宁暮解开袖口,将袖子挽起,露出结实有力的小臂,用清水洗涤泛着鲜红色泽的番茄。虞卿趁这个机会赶紧跑上楼去穿了拖鞋。
她就怕谢宁暮一时兴起要帮她去卧室拿拖鞋。
女孩子的房间是随随便便就能进的吗?
等她穿好拖鞋下来的时候,谢宁暮正在切番茄。
开放式的厨房,让谢宁暮的动作一览无遗。
修长的手指按在鲜红的番茄上,握着刀的那只手下手干净利落,没几下的功夫,番茄就被切成了宽度一致的片状。接着他拿出鸡蛋,在玻璃碗边轻轻磕了一下,沿着裂缝将鸡蛋扒开,蛋液和蛋黄便滑落到了碗中……
只是很平常的做菜步骤,但不知道为什么却被谢宁暮做出了一种精致感,好似他不是在做菜,而是在完成一件艺术品。
当年那个又黑又瘦的野小子已经成了一个翩翩佳公子,如果不是虞卿见过十多岁时的他,压根不会相信他曾经在那样的地方生活了十几年。
在虞卿晃神的期间,番茄炒蛋的香味已经飘过来了。
“好香啊。”没能抵挡住食物的诱惑,虞卿踱步到了厨房。
谢宁暮的厨艺很好,虞卿是知道的。那时候花溪村物资匮乏,但他给虞卿烤过鱼,烤过野鸡,烤过……即使没有那么多的调料,但光是食物原本的滋味,就已经鲜美得令人咂舌了,那是虞卿这辈子吃过的最好吃的烧烤。
当她后来吃到的烤鱼、烤鸡,早就都不是当年的味道了。
想着想着,虞卿发现自己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