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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就成功的说服了自己,原谅了自己的丢三落四。

晚上回到家,把手帕往枕头下一塞,直接给自己来了一招掩耳盗铃。

然后事实证明,陶浩果然是个猪脑子。摆在眼前他都看不着,更别说塞到枕头下面,一觉醒来全给忘了。

手帕就这么一直躺在他的枕头下面,好在薛宁乐也一直没有找他要就是了。

当然陶浩绝对不承认自己是猪脑子,记不住事儿。他觉得是自己最近想问题想太多,用脑过度,一些小事儿就给忘了。

陶浩准备开一家饭店,这段时间一直在写计划书。

跟薛宁乐后面学了一段时间的认字,常用的字陶浩已经学的七七八八。他就早就能够自己独立的书写或者是查看书籍了。

但是他还是一直在往别庄跑,蹭薛宁乐的笔墨纸砚。

因为有他在,薛宁乐心情好,能多吃几碗饭,所以谷冬虽然内心纠结男哥儿授受不亲,但是并没有要赶他走的意思,薛宁乐更不会赶他走。

于是陶浩就过上了白天在别庄写计划,晚上回家睡觉的两点一线的生活。

时间流转,转眼就到了夏天的尾巴。还是那个廊下的凉亭,旁边池塘里的荷花已经所剩无几,全都变成了绿色的荷叶和莲蓬。

陶浩把笔放下,双手叉腰,看着眼前自己写写画画大半个月的成果,满意点头:“成啦。”

薛宁乐放下手里的书,依旧是一本游记,好奇的看过来:“什么成了?”

“我的计划书。”陶浩眼睛一转,朝他凑了过去:“我打算开个饭店,怎么样小老板,有没有兴趣投资?”

这次薛宁乐没有马上点头,而是一脸疑惑:“什么饭店?什么投资?”

“就是跟酒楼差不多。”陶浩把一叠计划书拿给他看,跟他详细的解释了一下:“怎么样?你出钱,我出力,咱们把这个饭店搞起来,收入五五分。”

“需要多少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