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天两人一左一右跟着她,寸步不离。她甚至觉得她要是左手拿个玉瓶,右手拿个杨柳,是不是可以出演遥远东方华国的观音了?亚历山大就是金童,而菲丽丝就是玉女了。
此外,老酋长最器重的老巫师言辞恳切地想要把他的位置让给依莎,说着他比起她差远了,他不配做大巫师,这个位置应该由她来坐才对。
依莎微笑着拒绝了他。不好意思,她对做大巫师没有兴趣。不过还是应下了指点他和其他小部落小巫师医术的请求。
没错,南方部落的巫师兼任医生的职责。
而他们治疗病人的方式,只有两种。
第一种,就是放血。不论得了什么病,都是放血。如果放了血病还没好,那就是血放得还不够多。要是人晕过去了还没好,那就是命中注定,自求多福吧。
反正,放血是万能的,包治百病!
第二种,就是跳巫舞。如果有的人怕见血,那就可以选择请巫师跳巫舞的方式,跟着一边跳一边祈祷,直到浑身冒汗再也没有力气,然后睡一觉醒过来后病就能好了。如果没好,那就是命中注定,自求多福吧。
反正,跳巫舞也是万能的,包治百病!
依莎:“……”离了个大谱啊!
这两种治病的方式也实在太原始了吧?依莎决定,让他们见识见识什么才是真正的治病救人!
于是,各大小巫师们跟着依莎草药认起来,制药练起来,怎么看病开药也都学起来,一个个都像海绵一样疯狂地吸收着从未见识过的新奇知识。
然后,所有巫师们全都成了依莎的疯狂崇拜者,开口闭口都是尊敬的、伟大的、全能的依莎神女了。依莎就这么收获了新的一大批迷弟们!
这种感觉,相当不坏呢。
时间匆匆,很快两年就过去了。
这两年,依莎和菲丽丝都泡在南方部落,只每隔三日趁黑夜飞回北国王宫探望奥罗拉公主,看着她在安娜王后的精心照顾下茁壮的成长,出落得伶俐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