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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曼尼伯爵把行商之事想得太简单。

在他看来,做生意不就是把这个地方的东西卖到那个地方,再把那个地方的东西卖到这个地方吗?

低价买入,高价卖出,赚得的差价就全是自己的。除了不太体面,没有旁的缺点,来钱轻松极了!

像依莎一个女流之辈,都能在她的前夫贝克先生亡故之后接手产业,独自撑起家来。

贝克先生死了五年,贝克家半点没有败落,依莎和两个女儿出现在公众眼里的时候仍是那么富贵,半点都没有被贫穷所困的样子。

她们出席宴会时佩戴的珠宝首饰。甚至都有比特曼尼伯爵的夫人玛丽安还要贵重的!

可见做生意是件多么容易的事情啊。可惜,他的本金太少。特曼尼伯爵心里十分惋惜。

于是,玛丽安过世后不久,特曼尼伯爵就开始热烈追求依莎,交往不到一年就求了婚,然后迅速地把她娶进了伯爵府。

于是,婚后没几天,特曼尼伯爵就想让依莎把她名下的产业都交给他,美其名曰她负责貌美如花,他负责赚钱养家。

只是依莎对他用情越来越深(他自以为的),舍不得他以高贵的伯爵之尊去行微贱的商事,热泪盈眶地拒绝了。

所以,特曼尼伯爵这趟出门的成本是他自己大半的积蓄——两千金币。

他想着,只要他能证明他行商也是极厉害的,轻轻松松就能赚大钱,再跟依莎多表表决心和爱意,她肯定不会再坚持一定要亲自打理产业了。

毕竟,能够像其他夫人们一样舒舒服服地听戏、逛街、赏花、打牌、赴宴、品酒,哪个女人会选择非要把一家子的重担往自己肩上扛?

不得不说,特曼尼伯爵对女人的看法实在过于局限和狭隘了。

出发的时候,特曼尼伯爵踌躇满志,对美好的未来充满了无尽的展望。

他想着不久以后,他就会手握依莎的庞大家财,以此为本金必能赚得金山银山,金山银山再给他赚来更大更多的金山银山!如此数年之后,他想要什么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