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那么多干嘛。”顾昳看他恹恹地满脸写着不太舒服,忍不住埋怨,“还不是自己难受。”
“你管我。”庄颂板起脸,“我乐意跟他们喝。”
“好好好,那你喝点茶解酒吧。”顾昳任劳任怨任怼,“有茶叶吗?我现在给你沏。”
“胡青有。”庄颂说。
“那我先烧水。”顾昳转了个身找厨房的位置,刚要过去,脚步又定住了,“有拖鞋吗?我怕把你地板踩脏了。”
“有。”庄颂这会儿没什么精神,说话都有气无力的,他拉开柜门,用脚尖把拖鞋踢到顾昳面前。
那是一双柯基头造型的拖鞋,本来应该挺可爱的,但是四只狗耳朵被99咬掉了三只,还被挠了好几道,现在看起来就像两个秃头黄豆刀疤脸,很滑稽。
如果不是因为被咬成秃头狗了庄颂也不至于换双新拖鞋,虽说是在家里穿,但偶像包袱他还是有的。
顾昳看着这双拖鞋,脸上表情极复杂。心想要不干脆穿着他这双新买的很能耍帅的鞋进去沏茶回来再给庄颂擦擦地算了。
但又觉得这可是庄颂给他的拖鞋,不穿血亏。
就这么很矛盾地足足发了半分钟的呆,顾昳终于决定先不去想这个:“算了,我还是先去要茶叶吧。”
庄颂迷迷糊糊地“嗯”了一声,守在门口等他。
下去要了茶叶,顺便还要了个胡青上来。
本来胡青是准备睡了,看见顾昳这身打扮吃了一惊,迷迷糊糊就跟着上来了。
庄颂穿着睡觉时的小熊t恤和灰米条纹的宽松大短裤,垂着一双细白小腿,人还没太清醒,坐在沙发上跟皇帝似的看着顾昳忙前忙后。
99趴在他右手边,胡青在他左手边坐下,不一会儿,茶香从厨房里溢散出来,又过了几分钟顾昳端着茶出来,递给庄颂:“小心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