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小半宿。”裴吟看着荆诀一副了然于心的模样,咕哝道,“好吧,是半个小时,我那不是怕来太早了吵醒你么。”
裴吟装可怜失败,闷闷不乐地问荆诀:“你昨晚没睡好啊?怎么知道我没待半宿?”
“就你一个人睡不着吗?”荆诀少有地跟裴吟争辩了一句,“裴吟,我也是从昨天开始谈恋爱的。”
……
在裴吟短暂的人生中,他曾喜欢过很多不同时期的事物。
一月的雪,三月的风,六月的紫丁香,八月的蛐蛐叫。
然而这些平凡的东西,都在裴吟十二岁之后成了奢望。喜欢也还是喜欢,只是没人陪他玩了,雪人堆不起来,蛐蛐也斗不成功,渐渐的,裴吟就忘了那些欢喜。
李辰刚以前形容裴吟,说他才真像是水做的,随便挑个人堆放进去都能跟人家聊的热火朝天。
可谁也不是天生下来就能跟这个世界融为一体的,裴吟小时候浑身上下的刺儿不比任何人少,磨平那些棱角,他流的血比谁都多。
但他不后悔,因为跟尚之昂一家三口一起生活六年,什么事都往心里去早被气死八百回了。裴吟小时候被他父母惯出一身娇贵毛病,长大了全在尚之昂家改了回来。
他本来就聪明,学什么都快,退一步海阔天空这事,很快就被裴吟自己发展成了进一步多两块肉。
他不是电视剧里那种寄人篱下还一身清高,回家把门一关谁也不理的类型,裴吟不但要说,还要挑好听的说,尤其尚之昂心情好的时候,裴吟只要顺着他,多少都能捞点好处。
学会这点事儿用不了六年,半年不到,裴吟就悟出了一套能在尚之昂家少挨两句骂的生存之道,之后的时间,这些习惯便随着裴吟拼命长起来的身体,融入他的骨血,成为他重新铸造的筋脉。
裴吟变了。
但没人知道。
因为他以前高傲又冷漠,是真正的不近人情,裴吟有段时间想不通,裴军和温尔雅性格那么好的人,为什么会生出自己这种讨人厌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