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这下彻底急了,他跟炮弹一样从椅子上弹射起来。在带倒了几把椅子后,他抓住了手中的信件,同时喊道:“不可能,‘绅士’在三年前已经落网了,而且被判处死刑,在圣昆廷监狱执行的毒气死亡!”
‘绅士’在所有探员看来,都是一位穷凶极恶的匪徒。
他在十二年前犯下第一起案子,当时他潜入了就读的约翰医学院,杀死了校长霍夫先生。那时的绅士,才只有十六岁。
根据当时的案发现场文字记录,霍夫先生被割开了脖子,凶手冷静的擦干净了现场所有喷溅的血渍,又将屋子里的所有东西都整理干净,并将霍夫先生摆出了一个单手拖着下巴,常见的略微闭目思索的姿势。
在现场,霍夫先生的办公桌上放了一张信纸,上面烫印了一个火漆,上面有两个字母——fp
除此之外,现场几乎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这给当时的探员出了一个大难题。如果不是后续他继续犯案,这甚至要成为一件悬案。
因为这些这都说明,这个凶手组织型犯罪,他有着极其强大的心理素质,包括一颗聪慧的大脑。
在这些为前提下,很少有人会联想到,这是一位十六岁的少年犯下案件。
但仅仅只隔了半年,又一位老师遇害,现场同样如此。
因为他总是将现场打理的十分干净,甚至会重新调整家具摆放,让整个现场看上去比原本主人的布置更加舒服,他由此获得了‘绅士’的代号。
可在三年前,这位该死的‘绅士’在企图杀死一位漂亮的音乐家的时候,他就落网了。这位落网的绅士叫fran percy。
佛兰柏西,这足够解释他为什么在现场留下fp的字母。
他主动交代了当年犯下几起案件,交代的格外清楚。虽然还有几件他回答的有点模糊,但只要有前面的证据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