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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非要调去乡下当书记就算了,怎么还让我和女儿一起去?”

“乡下我能找到什么样的工作?”

“不是乡下,是镇上。到时候你可以去商店当售货员,还是一样的。”吴起华耐心劝慰妻子。

程茗雪长得漂亮,又是书香世家出身,别的都好,就是眼界不行,还有些势利。这些年过来他已经习惯,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女儿,再换个妻子也不一定比程茗雪更好。

“镇上能和省城比吗?你为什么就不能留在省城,位置再动一动……”

“那也不是我家开的,我想升职就升职……”吴起华差点气笑了,认真解释道:“基层只是生活更艰苦些,其实更容易做出成绩来。最近时局不太稳定,我这一系很可能会发生变故,趁现在还有余力,正好躲开,以后还能再想办法调回来。”

“再说,你以为我现在这个位置真的很稳?”吴起华看着妻子手腕上的手表,脚上的高跟鞋,以他的工资根本供不起程茗雪的日常花销,更别说他们还要隔三差五去看电影,或者去国营饭店吃个饭。

“妈妈,你就听爸爸的嘛。”

吴梦瑶抱住程茗雪的胳膊撒娇。现在的城市仍然落后,远远比不上数十年后,她更想去镇上住。

只有去了才能遇到男主沈熙,温润如玉,专情如一,处处都好,长大后还成了首富。

看书的时候吴梦瑶就疯狂心动,如今有了能接近沈熙的机会,更不会放过。

如果去的早,说不定能在时音音将空间认主之前得到玉佩,她很想要玉佩,那可是女主才有的金手指。如果能够得到那个空间就好了。

“去了镇上,就不像省城了,路上都是泥,周围也是一群野孩子,没人陪你玩,真想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