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扶光死了。
在薛家被五百余口被抄斩,自己被罚为罪奴,流放南荒葛云的第三年。
他见到了一团光,伸手将那光团抓进手中后,才知道原来自己是一本书中的炮灰,而这本书的主角,是导致他家破人亡落到如此境地的罪魁祸首,修锦。
在书中,修锦善良单纯,坚韧不屈,引得无数高权者倾心,为了争夺他不惜使出百般手段。
而他薛扶光,则是一名骄奢淫逸的恶毒草包,空有相貌内里腐朽污烂,与修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他是修锦的衬托者,是他的挡箭牌,是他从泥里往上攀爬的垫脚垫,是他在爬到高处后嫌弃硌脚被踹进茅坑里的臭烂顽石!
包括他薛家!他王府五百老少!他的父兄与长姐!皆是为了让修锦圆满,达成剧情的工具!
他只觉内里有团火灼烧着他,烧的他无处发泄,只想变成厉鬼,将这本书撕烂,将书里的所谓主角修锦连并他的奸夫通通撕烂,烧成灰烬!
他猛地睁眼,见到头粉红色的床幔。
房间里弥漫着浓郁的脂粉味,隔着门墙,能隐约听见外面的丝竹声。
他浑身乏力,难受至极,五脏六腑都滚着灼人的热气。
身旁还躺着一名女子。
那女子赤身裸体,搭在被子外的胳膊白的刺眼,使得他愈发头晕目眩。
他眯着眼从床塌上爬起身,恍惚间瞧见自己的手掌,干净修长,是双读书人执笔写字的手,而非葛云被当成畜牲使唤劳作的罪奴手掌。
薛扶光意识到不对,他上下摸索,先是碰自己的脸,试图找到在流放途中被卒子抽出的一道鞭痕。什么都没有,面皮光滑无比,一道小口子都没有。
他难以置信,去扯开自己衣襟,低头瞧自己胸膛上那枚罪奴印——干干净净。
他重回到了……王府尚在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