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扬一直很好奇阮元和这样的人是怎么求婚的,叶祺则疑惑人家姑娘怎么可能答应他。这两个疑问都在婚礼的自由提问环节被解答了。
某日,下午,天色将晚,四野静谧。
阮元和目不转睛看着书,欢宜目不转睛地看着阮元和。
很久。很久。很久。
阮元和被看得毛骨悚然,几乎觉得自己的侧脸要被该姑娘的眼神烧出两个大洞来,不由开了口:“你能不能别老看着我?”
欢宜笑得春花都开了:“不能,我要永远看着你。”
阮元和叹了口气:“要么你嫁给我算了,省得抓紧上班这点时间。”
欢宜耳朵里听到的叹息自动被翻译成了冰块男一生一次的温柔,终于想起应该脸红。红了一会儿,转眼一看阮元和又低下头看书去了,就……就答应了。
两人下班的路上去买了戒指,各自回家汇报说要准备结婚了。
天上飞过一行乌鸦,斜斜掠过这对情侣的上空,哇,哇,哇。
这事儿就算成了。
这两人都是不管事的,正巧陈扬叶祺要搬家,顺手连他们的婚房都挑好了,就在小区里的另一栋楼。两家大人简直要吐血,但儿孙自有儿孙福,鞭长莫及,气着气着也就算了。
于是他们成了邻居,邻居了很多很多年。
欢宜养的那只哈士奇是叶祺开车从饲养基地买回来的。阮元和的三面立式大书柜是陈扬找车去接的。最后,连阮元和与欢宜的儿子都是他俩从医院弄回来的……谁让他们都在图书馆,拿得银子相对少一些,又不肯过问红尘俗事。
话说那天,哦真是tmd想想就杯具。这对囧人不想大张旗鼓麻烦家里人来接欢宜出院,就打电话叫陈扬和叶祺下了班开车来接。一开始挺正常的,欢宜抱着个严严实实的蜡烛包从里面走出来,笑容甜蜜安宁,连叶祺看了都嫉妒,有意无意老往陈扬那儿瞟。
于是气氛就有点欢实得过分了,开了十分钟后,叶祺听出孩子的哭声不太对劲。赶紧把蜡烛包解开一看,陈扬差点气炸:孩子头朝下脚朝上被他妈拎在手里。
怪不得他哭啊,他能不哭吗?!这是个三天大的孩子,不是一只待宰的小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