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事时,简安娴和司奕在同一辆车上,现在简安娴醒了。
这是她第一次见到这位以美貌和难追著称的简家大小姐。
对方此时正站在门边,脚上踩着舒适的毛毛拖鞋,海藻般浓密的长发披散在脑后,长而卷翘的睫毛,朱唇、琼鼻,明亮的双眼,是属于第一眼望过去就不会再忘记的人。
吴书怡紧了紧自己手里的包。
她忽地想起了大学的时候,有一次班上的聚会,司奕也来了。
那天她特意打扮了很久,室友都把她夸上天了,吴书怡自己也很满意,信心满满去赴宴,特意坐在了离司奕不远的地方,但司奕的眼神却压根没有在她身上停留过。
席间正好谈到感情话题,有人问司奕喜欢什么样的。
她以为司奕会答没有。
大学三年,不管其他人怎么试图撩拨他,司奕始终不为所动,大家都说司奕眼中只有事业,根本没有男女感情这种东西。
她也是这样以为的。
谁知道司奕竟然出了下神,半晌后,笑了一下,说道:“我喜欢明亮耀眼的。”
其他人顿时嘘他,选女朋友又不是选珠宝,什么叫明亮耀眼,是不是敷衍他们。
司奕不答只笑。
她当时也以为司奕只是为了敷衍其他人随便说的,却在见到简安娴的这一刻,脑子里冒出了其他人评价简安娴的话:“简大小姐,以前在明瑛的时候我们称她为明瑛之珠,现在完全长开了,我们都叫她安城明珠。”
明珠,不就是明亮耀眼吗?
吴书怡的指甲掐进了肉里,很艰难地对着简安娴笑了一下,匆匆走了。
简安娴并不知道吴书怡的内心想法,只是有些疑惑,对着她笑也就算了,不熟的人笑一下打招呼算是礼貌,对着她笑得这么难看算是怎么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