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予安从车上下来,远远看见顾景琛已经站在校门口冲他挥手时,心里咯噔了一下。

——顾景琛今天没穿校服,穿的是一件黑色外套,样式和他身上这件极像。

林予安权当热身了,稍微违反了一下医嘱,几乎是跑了起来,长发飘散开一缕。

“跑什么!”顾景琛长腿一跨,三两步就过来了,“留着力气晚上跑!”

他已经咨询过了私人医生,按照林予安目前的身体状况,参加个夜跑还是有点勉强,他怕他哥撑不到夜跑结束,难免会失落。

林予安却没听到一样,叫他转过去。

这件黑色外套的背后,果然印了个“狂”。

顾景琛瞬间了然,气笑了:“行行行,不就是穿了个同款嘛。”

林予安脸上的笑容僵硬了,勉强维持风度:“你是什么毛病,自己和自己穿……”

他咬住了舌尖,才堪堪止住即将脱口而出的“情侣装”三个字。

顾景琛挑了挑眉:“怎么不说了?”

其实他刚才的第一反应也是“情侣装”。无奈人与人的心意并不相通,而且人是一种会替别人尴尬也会掩饰自己口误的高级要脸生物。

林予安漫不经心一笑,说:“……父子装。”

“那我去买个橘子,你就在此地不要走动。”顾景琛风度翩翩地怼了回去。

某网站积分榜首作者继续笑着:“我就吃两个,剩下的都给你。”

顾景琛思考了两秒,果断举白旗。“哥,我认输。”

林予安的好胜心得到了满足,像只奶猫一样亲昵地黏上了顾景琛的肩背。

冬天穿得厚,触不到少年分明的肌肉线条,所以林予安一时没反应过来。

直到嗅到了熟悉的气息,像烈日下的草,干净清爽,温柔炙热,忽然想起了前些日子里梦中模糊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