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心镜 席绢 1742 字 2022-09-18

李想从来没有想过会在这个城市见到他。

对他而言,但凡与台北两个字不沾边的地方,就叫乡下,而他讨厌乡下。

好吧,他来到这个『乡下』也就算了,可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会见到这样的他,这么的……怎么说呢,这么的平民、这么的路人甲——即使如此的路人甲,他也是最帅的那一个……

嗟!想哪儿了!回题。

虽然说他穿什么样的衣着都没差,不管是龙袍还是乞丐装套在他身上,她依然能在第一眼将他认出,不会有任何误差。不过……她还真的没想过会见到穿得如此平价的他,对她而言,实在太奇怪了,不知道为什么他居然能一脸轻松的样子,彷佛习以为常的坦然,在她认知中,这根本不可能。

头发没有特意梳整得很有型,身上唯一称得上名牌的东西就是他左手腕上那只劳力士表——而且还是很老很土的那一型,加上保养得极差,表身有好几处磨损,镜面周围镶嵌的碎钻也掉了一半,看起来凄惨得要命。

那是他阿公以前戴了二十年的,在他十六岁生日时当成传家之宝送给他,还刻意找人在表内侧刻下『子子孙孙永宝用』七个字,以显传家之宝的身价。(至于送他的原因是因为阿公有了更名贵、更大颗的钻表可以炫耀一事,就别提了。)以前为了这只既拙又陈旧的手表,他被同学笑得不得了,所以很快就拿下来了,恨不得将它砸烂,发誓再也不戴。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又戴上了。除了那只土得掉渣的名贵劳力士外,他全身上下还真找不出可以称之为名牌的东西了。

她不是个名牌爱好者,今生恐怕也不会有舍得下手买的时候,却对那些名流热爱的品牌知之甚详,所以她一眼就看出来他身上穿的都是中高价位的服饰。以他的家世来说,这样一件上千元的衣服,实在可说是寒酸得穿不出门。要是以前,他肯定死也不肯穿成这样出现在同学朋友面前的,那么现在,他是怎么了?

最最奇怪的是——他为什么会来找她?他是哪一根筋不对劲了?

『在看什么?』他的声音温温的,很和缓,对她而言,又是另一项无法习惯的地方。可以说是这次再见面时,最对她造成困扰的地方。这个男人的说话语调怎么会变成这样?才几年不见耶!这种声调太……太致命了!她无法接受!

『没什么。』直到他问,她才知道自己原来一直在看他,赶紧转开眼。

明明上次见面时,他还是那副永远跨不过青春期的毛躁少年死样子,言行举止张狂锐利,连他说话的声线都像是长在鼻腔,老是哼哼然的神气,奇书常常让人兴起将之盖布袋痛扁的欲望,典型的人嫌狗厌。

可如今,却有这样足以祸害天下女性的温醇语调,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你已经如愿看到我住的地方长什么样子,可以走了吧?』她终于想起带他回到小窝之后,第一件想做的事就是赶他回台北。

她是千百个不愿意让他走进属于『她的』每一个地方,可是情势不由人,面对她不客气的驱赶,他也不跟她多费什么唇舌,就拿出手机,当着她的面慢条斯理的打出她妈妈的电话号码,决定把收拾她的任务光荣的交给李妈去负责后,她只能火速按掉那组号码,不使之接通,然后,无奈的屈服。

这也是这家伙之所以有这个荣幸踏入她这间『龟』房的原因。

她总是依照惯例的驱赶他,而他,也非常念旧的让她重温专跟她唱反调的风格,而且仗势欺人的本事这些年也没搁下,永远知道该怎么对付她。虽然也不过就那几招老掉牙的、但有效的招式,再怎么老掉牙,也不会有过时的疑虑,真是令人气闷。

『很陈旧,不像是妳会住的地方。』

他随意看了下她这间十坪大的套房,家具不仅少,还很简陋,如果不是前任住户丢弃不要的,就是她去二手货市场批来的,每件价格绝对不超过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