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尚早,在店里坐着的人不多,王以歌挑了一个靠窗的位置,临窗是另一条死胡同,斑驳陆离的阳光照着泛青的杂草在上面显得不真实。
王以歌点了不少菜,大大小小盘子摞了一桌子。
“我们两个怎么吃得了这么多?”
王以歌已经率先拿起筷子,夹了肉片放在碗里,“趁你王哥有钱,赶紧请你吃顿好的。”
余散成一怔,连忙看他,见他八风不动,面容苍白又诡异地平缓。余散成一顿,“怎么了?”
“呵呵,”王以歌干笑一声,张嘴吞下了一块辣子鸡,“还能怎么样?酒吧老板有个亲戚表弟,说要来唱歌,马上就把我炒了。”
“那就换一家得了,整个帝都只有他一家酒吧?”余散成见他大口大口地吃辣,心里顿了顿,劝道,“你别吃那么多辣,对嗓子不好。”
王以歌最喜欢川辣,为了嗓子不得不时刻压制,今天却好像没了束缚,一口一口吃着,嘴唇已经辣得红了,“没什么的,最近不唱歌了。”
听到王以歌这话,余散成才真正明白了这件事的重要性,原来也不是没有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过以前王以歌都是乐呵着脸,转头就去找新东家,没有半点消沉。
王以歌看着余散成,眼睛里面有明显的迷茫,“小余,你说我在帝都这么拼了命地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余散成没办法回答王以歌这个问题,虽然他知道王以歌有当歌手的梦想,“以后生活会幸福的!”不止一次挂在他嘴上,好像就是这样,一件东西你太想得到,反而却一直都没有得到,经过漫长的等待,怀疑,终有一天,你会对它弃之如敝屐。
王以歌已经不年轻了,今年前不久满了三十,余散成在他疲倦的眼睛旁,看到了一丝丝细纹,它们是那么细小,但是却没办法忽视。
王以歌手里拿着一瓶啤酒,“哐”地一声在桌子上磕了一下开了瓶盖,他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再给余散成倒了一杯,“在我老家啊,三十岁的,孩子都有上小学的了。”王以歌一口喝完杯中啤酒,默默无语。
余散成喝了一口,啤酒独特的口感带来了涩涩的苦味,“王哥,你还唱歌吗?”
王以歌手上筷子一顿,笑着说道,“唱啊,怎么不唱?”
余散成一怔,抬头极认真地看着眼前这个男人,他曾经听过王以歌唱歌的,是在四年以前,他那时初到帝都,举目无亲。王以歌像是一个经验丰富的人生导师,鼓励他努力打拼,“以后一定会幸福!”,他的脸上总是充满了笑容,手里拿着吉他,随手一拨,坐在一个角落就开始唱歌,他最爱唱得就是《蓝莲花》。
“心中那自由地世界,如此的清澈高远”,余散成哼着调子,在听了很多遍之后,这首歌好像已经印在骨骼深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