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面脂、涂了口脂,鬓边甚至还戴了朵新摘的桃花。
当然时下男人戴花并没有娘属性,而是风雅属性。
“二公子,孤这身怎么样?”恭王独自前来,身边没带随从,也没把卫渊当外人,在他面前大大方方举起袍袖转了一圈。
“……挺好。”卫渊简短回答。
人长得好看,就是披条麻袋也好看,古今道理都一样。
恭王长相压得住衣裳,穿灰穿黑时显得沉稳坚毅,穿了这身富丽堂皇的红又显得倜傥英俊。
“孤幼年时,其实很喜欢红色,尤其喜欢华丽漂亮的衣饰。”恭王走到卫渊对面坐下,把金丝面罩放在桌子上,发出感慨,“但是听过一个兄弟私下说孤‘丑人多做怪’后,就只拣着颜色样式不起眼的衣服穿了。”
卫渊完全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
恭王似乎也不需要他接话,接着兴致勃勃道:“你这儿用的是什么香?清新馥郁,闻着甚是怡神,却又不是薄荷麝脑之类。”
“这是花果香,用的是苹果、佛手柑、茉莉这些。”卫渊回答,“地衣管着我这儿的用香,她自己私下也爱配香,殿下若是喜欢,回头我让她抄一份方子给殿下。”
说话间,卫琥端了饭菜过来,七碗八碟摆了一桌。
“卡着这个点儿过来,殿下不会是盘算好了想蹭饭吧?”卫琥摆好碗筷之后,望向恭王,露出怀疑目光。
“哈哈哈,正是如此。”恭王拿起筷子笑道,“之前茶棚一别,孤惦记二公子这儿的饭菜多时了。”
卫琥见恭王大方爽快的承认,反倒不好继续再说,撇撇嘴走开。
恭王是真没把自己当外人,见卫渊端碗,提筷就挟起一个金黄的丸子。
这丸子表面一层酥脆,里面的馅儿既非猪肉鱼肉,也非山药膏枣泥之类,而是带着微凉的奶甜香、松软似云的在嘴里化开。
还有青嫩的芦笋,裹了一层薄薄酥脆炸出,蘸上特制的调料汁,滋味与寻常芦笋格外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