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银镣铐汉克

“我开始问了,规矩跟以前一样。你说一个字的谎话,我就继续关着你。”

王不服取出本子,冷冷地扫了汤姆逊一眼,说道:

“姓名。”

“约克·汤姆逊。”

“性别。”

“男。”

“年龄。”

“二十七。”

“职业。”

“沙地悍匪。”

“职业特技”

“沙地骑行和沙尘护体。”

“是谁派你杀我的?”

汤姆逊痛苦地眨了眨眼,带着恨意回答道:

“是镣铐领的汉克子爵!你爹还没嗝屁前,林肯这狗娘养的就已经跪舔汉克卵蛋了!老子和弟兄们都是汉克养的鬣狗,专啃他不好动的硬骨头。”

王不服手中的笔顿了一下。这个答案属实出乎了他的预料。

银镣铐汉克,超凡4阶职业审判长,掌握着史诗宝物战争镣铐,手下有一支数量过百的超凡1阶异族军队【跛脚牢羊】,普通阶位的军队甚多,数量不详但绝对过万。虽然他爵位不高,但在整个雄鹿公国都有知名度。

汉克子爵和自己父亲一样,都是平民封爵的狠人。

“你是不是在胡说?汉克子爵是我父亲的老上司,我父亲一介平民能顺利晋升男爵还要多亏他帮忙上下打点。在我印象里,他一直是个逢人便笑没有什么架子的胖大叔。他怎么会对我下手?”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就是个干脏活的,哪里能知道子爵大人在想什么。不过有一点你说对了,汉克子爵的人品确实很好,就算是对我们这些黑手套都能做到从不克扣赏罚分明,所以老子一直很服他。

他对老子有恩。要不是你的手段太狠了,老子一定不会把他供出来。”

不像说谎。王不服有些纳闷。如果真是汉克,那可就麻烦了,甚至比一些伯爵还要麻烦。

伯爵里还有一些靠着继承家族领地才有足够战力的纸老虎,他们的个人实力全靠伯爵级的领地火种撑着,并且贪图享乐,对部队的指挥战斗十分生疏。

可汉克不一样,他是硬碰硬打魔怪打出来的子爵。别的不说,光是那群超凡牢羊就够把自己的领地灭几个来回。

王不服敲了敲本子,接着问道:“你是怎么成为汉克子爵的黑手套的?”

“我和我兄弟都是孤儿,打小在孤儿院跟野狗抢屎吃。后来一群军痞子从孤儿院把我们带走,到黄金沙漠养马。我们洗了好几年的马屌才有机会上战场。

嘿。杀怪可比洗马屌轻松多了,不怕死就行。我们都烂命一条,敢拼,汉克看中老子和兄弟们敢玩命,就赏我们口饭吃。

那个时候我们也不知道是汉克,只知道是军队中的一个贵人提携我们。

他让我们在黄金沙漠假扮土匪,专门打劫过往的商队。只有在他那交过税的商队我们才只抢不杀,没交税的商队都杀光抢光。

当然,那些商队也不是吃素的。跟我们差不多同期的土匪队有十六支,活下来的就剩我们一支。

杀人杀的多了,我们也就都三阶了。

快到三阶,我们来自才见到汉克,他给了我们沙地悍匪的进阶配方。

实力强了,我们就不干打劫的烂活,开始给汉克干一些他不方便出面的脏事情。比如袭击其他领主的村落,教训有异心的手下之类的。”

“然后呢?你们是怎么来格鲁领的?”

“一年前,汉克给了我们一个任务,让老子来你们格鲁领当土匪,重点打击运送药材的商队。这老子熟,老本行啊。

你爹抓了我们两次,但有乌鸦报信,等他的部队集结完毕,我们早跑了。

后来你爹病死,老子才知道,原来你们领地的林肯早就给汉克当狗了,那些乌鸦都是他派来的。

老子在你们领地接到的第二个任务就是做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