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七章 我很喜欢

余笙看着言骏离去的背影,那个背影里包含了太多余笙读不懂的情绪,让余笙感觉很是心疼。

余笙在原地站了一会儿,就走向楼梯,上了楼。回到房间,余笙用最快的速度卸妆,冲一个澡,吹头发,然后就上床睡觉了。

本来以为今天逛了将近一天街,自己身体上已经很累,躺下去就应该能睡着,可是余笙却失策了。

黑暗中,余笙躺在床上,一双眼睛在黑暗中却是睁得贼溜圆。脑子里满满都是言骏今天在中餐馆里对自己说的话,他还亲了亲自己的额头!

余笙带着一些羞涩的闭上了眼,蒙着被子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只有余笙自己知道,就算只是回想,余笙的心也快从她的胸膛里边跳出来了。

虽然上次在陆铮为念儿办的宴会上自己已经跟言骏说了自己喜欢的人是李靳,可是言骏好像一点也没受影响。

不对,还是有一些变化的,他变得比以前更懂得体贴余笙了。言骏的举动每天都在攻掠着余笙的心。

自己说喜欢李靳本来就是假的,喜欢言骏才是真的,可以说余笙对言骏的行为根本就没有抵抗力。

余笙想着言骏对自己偶尔耍的小脾气,有些过分的占有欲,还有自然的牵起自己的手,当着众人的面拥自己入怀……

“哎呀……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啊,这真的是要把我逼疯了。”余笙有些烦躁,索性将自己裹在被子里,在被子里翻来覆去。

余笙没有注意到的一点是:当她跟言骏在一起的时候,她的智商好像都变低了,经常问一些白痴问题。

有时候两个人之间的斗嘴,更像是两个小孩子为了一点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而相互赌气。

余笙在言骏身边的时候,会不由自主的放松下来,放下自己坚强的伪装,流露出恋爱中小女生的神态。

当然,言骏的改变也很大,不知不觉中变得爱笑、会体贴人,允许自己有软肋,肯为余笙放下身段,就算再累再麻烦也要回家陪余笙吃个饭……

爱情可能就是这么神奇的一种东西吧,能把一个正常人变成一个疯子,能让一个聪明人心甘情愿变成一个白痴。

第二天醒来,余笙突然想到自己昨天在逛街的时候给言骏买的那条领带和其他的战利品都还在言骏车的后座上。

于是余笙起床,准备洗漱之后就下楼将那一大堆东西拿回来。可是腿刚用劲儿,余笙就倒抽了一口气,感觉到一阵酸痛。

余笙这才想到,昨天自己逛了一天,回来洗了澡就睡了,也没来得及揉腿,今天早上就变成了这样。

无奈的撇了撇嘴,余笙咬着牙站了起来,有些艰难的洗漱完,开门就准备出去拿自己的战利品。

谁料,余笙刚一开门,门口就有东西倒了下去,余笙一低头就看到了一大堆购物袋,没错,就是她昨天一天的战利品。

余笙弯腰将它们提回自己的卧室里面,开始翻找昨天自己给言骏买的那条领带的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