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六十二章琐事

而接下的10天中,曾银剑每天都是带着岳灵珊白天赶路,晚上遇见小镇就在客栈休息,没有就在野外休息,而且这段时间基本上都没有在修行那太极神功,而是进行力量训练和人刀相御的方法。

在这10日中也成功的突破了一次身体的极限,一次精神极限,一级属性变成了。

实力评价:二流高手,称号:侠义之士

一级属性:力量59、体质69、敏捷69、精神49、反应速度49,(普通人类的极限为10)

内力:3665/3665

精神力:490/490

善恶:170

身体状态:正常

剧情人物好感度:

乔峰:100,周芷若:100,丁敏君:100,灭绝师太:45,张无忌:85,张三丰:80,赵敏:70,岳灵珊:100,令狐冲:85,仪琳:85,岳不群:-70,宁中则:45。

配偶:无

结拜兄弟:乔峰。

武学与技能:

评估(B级技能):略

太极神功第六层(A级):+3665内力,自修升级需要:1个月。

神行百变(A级):使用之时提高自身速度7倍,内力每分钟消耗20点

九龙飞天心法(A级):尚未学会。

装备:

复活戒指(A级):略

龙牙(解封2/5):略。

装备特性:

嗜血、嗜灵,御刀。

九眼天珠:悟性+5.

奖励点:1000奖励点,B级荣誉证明一个,C级荣誉证明两个。D级荣誉证明一个。

离决战光明顶开启之日,还有12天。

此时的曾银剑已经带着岳灵珊回到了汉江外的小渔村,而小渔村的居民看到曾银剑带着一个小姑娘回来都异常的欢迎。

曾银剑以前的那栋小屋,也还给他留着,曾银剑准备将岳灵珊安排到这里,反正坚决不准她回华山,免得她那变态父亲做些变态之事,连累了她。

而曾银剑这剑人早在两人赶路第三天时住宿的一处小客栈中,夺取了岳灵珊的第一次,当时的他先是去那小镇中的珠宝店,花了1000两黄金买了一只非常极品的玉镯,当然不会是假货了,虽然他不懂,但是当他一脚将那店铺中的地板踏碎之后,老板就急忙拿出了自己的传家之宝,本来钱都不收的,可是曾银剑却说自己不差钱,随意的丢了一张金票给老板。

而回到了客栈之后,更是无耻的告诉岳灵珊,这镯子是自己的传家之宝,自己还从来没有传给任何人,现在就将她传给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