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废男站起身,果然如众人所想,胡子拉碴的,一副社会废人模样。
他指了指脚下的德牧介绍道:“它叫‘玛丽莎’,是个姑娘。”
“汪~!”德牧向众人愉快地甩了甩尾巴。
在众人自我介绍时,葛幕不着痕迹地擦了擦手,待到针织衫女人看去时,他回以温和一笑,向众人说道:“各位,在这里的应该不仅是我们。我的嗅觉很灵敏,刚刚嗅到了一股新鲜的血腥味。
我们待在原地什么也做不了,但是过去的话或许同样会遇到危险。
因此,需要征求下大家的意见。”
不去!当然不能去!
瑞秋当即就要反对,但她却及时吞咽住脱口而出的话。
这话她不能第一个说,否则会给人留下贪生怕死的标签。
DD那个死变态,一定会先说出口,到时候她一个女孩子还能借此刷好感。
“去。”最先说话的竟是DD,他眼皮一翻,懒得向众人多说。
大哥憨笑道:“去呗,都是同胞的,人多力量大。”
“汪!”
“嗯,玛丽莎说去那我也去。”
最后的白净男生搔着头皮,打着哈欠,一脸无所谓地说道:“哈啊,早点解决早点回家。我还有一堆事要做。”
“你们这群——!”
瑞秋气的险些要爆炸,她怒视扫过众人,在DD脸上格外停留了一会,后牙槽狠狠磨着。
一米九高的葛幕,脸色隐没在黑暗与迷雾中,看不清表情。
除了大哥杜舒,就是他最高。
哦,如果林默能站直的话,应该与他差不多。
葛幕温声问道:“瑞秋小姐,请问你有什么打算呢?放心,我们是不会强迫你的。”
你们都要去,我自己离开只会更危险吧!
垂下的手掌捏皱了衣料,明面上瑞秋露出一个僵硬的笑容:“我当然也要去啦!”
“那好,我来带路。林默先生,可以麻烦带着‘玛丽莎’小姐照顾一下队伍吗?”
“汪~汪~”
“唔,行。”
于是,有三个猛男加一条狗护队,瑞秋三人体会到前所未有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