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现在的陈沐就是这么暴力,他现在的强悍程度,哪怕是蛮荒森林的霸主狮子也根本没办法撼动其锋芒所在。
似乎是感觉到了陈沐的强大,本来不是会合作的生物们也开始了飞速的交流,不要以为动物界就没有配合,那只不过是人类的一厢情愿而已,动物们能够在大森林之中存活下来,很大的原因,就在于它们的适应能力是人类所无法比拟的。
像是人类这种群居动物,如果离开了社会这个大群体是很难在野外生存下来的,即便是那些野外生存专家,他们在野外生存的时间,也不能超过一到两年。
只有那些野外动物,才能够在危险重重的森林里面生活十甚至二十年,它们的生存能力,根本是人类所不能够想象的。
一般来说,这些动物是不会轻易联手的,除非是遇到了像陈沐这样棘手的对手,它们才会联合在一起。
伴随着一声咆哮声,十几头野狼同时向陈沐发动了进攻,它们露出了锋利的獠牙,扑向陈沐,想要将陈沐撕成碎片。
陈沐望着一头头扑向自己的野兽,他的拳头紧紧的握着,心脏的跳动速度却很缓慢,这是独属于陈沐的一种力量,即便面对很危险的险境,他的心跳速度也不会加快。
因为他的透视眼具备,极为客观的审视大局能力,即便是危险的处境,但他依然能够泰然处之。
正是因为有着这样强悍的心理素质,陈沐才能够在面对危险时,没有一丝丝的慌乱。
陈沐就像是一头野兽一般,冲向那已然红了眼的狼群。
狼群的战斗往往更具备纪律性,即便是蛮荒森林的狮子也不敢轻易招惹狼群,因为狼群的战斗力是出了名的可怕,这是一种不死不休的动物,一旦你招惹上那很可能就是一场浩劫。
狼这种动物是很被人尊重的一种动物,因为这种动物的身上具备了人身上所少有的狠劲,他们不仅仅是对对手狠,对自己更加狠。
陈沐冲进狼群之中,犹如一头彻底发疯的疯子,他将力量注入到了拳头之中,每每有一头狼从他的眼前晃过,他便会用尽力道将那头狼打飞,那可怖的状态简直就像是一个魔神。
在很多情况下,疯子其实是褒义词,一个人要想成功,要么是疯子,要么是傻子。